【“长沙人才新政22条”专题】落户工作可享补贴最高3万元!
8月19日,“长沙人才新政22条”首批16项配套实施细则(办法)中的5项率先出台,包括“两细则、三办法”,其中,今日出台的《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(试行)》中的第三章明确提出,落户长沙并在长沙工作,且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(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)可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,发放标准为博士1.5万元/人/年、硕士1万元/人/年、本科6000元/人/年,发放期限为两年。
发放时间
租房和生活补贴从2017年6月(含)后开始计发,共发放2年。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、在长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,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据实发放。
因此,已经在长沙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毕业生如需享受补贴,则需尽快办理落户手续。
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
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常年受理申报,每月集中发放。用人单位(个人)将申报材料按照社保登记缴费层级和属地,报送至市、相应园区、区县(市)人才服务窗口;其中在省参保的,报送至市人才服务窗口。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租房和生活补贴,需向用人单位或直接向各级人才服务窗口提交下列材料:
1.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及电子文档;
2.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花名册及电子文档(单位填写);
3.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;
4.学历学位证书、身份证、户籍内页原件;
5.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号。
补贴资金发至何处多久到位
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,市、园区、区县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,提出建议补贴名单集中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,确定拟补贴名单。并将拟补贴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的,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资金统一拨付至申报人个人账户。
电话:0731-84461872(综合管理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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