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2010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
湘科农字〔2014〕28号
各市州科技局、财政局:
根据《科技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》(国科办农〔2014〕11号)精神,现将2014年湖南省申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(下称专项行动)项目及开展2010年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2014年专项行动项目申报工作
<一>申报要求
各地要根据科技部、财政部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(试行)》、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以促进“民富”“县强”为目标,以县域特色产业为基础,通过引进、推广、转化与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,加强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,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,有效带动当地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,推动县域经济发展。
<二>申报组织
申报工作由省科技厅、财政厅负责组织,各市州科技局、财政局负责本地区的申报工作。每市州择优推荐申报1个项目。对支持专项覆盖面小的邵阳、娄底、郴州、永州、怀化五市给予倾斜,可推荐两个项目。已承担过专项的县(区),暂不申报新项目。
<三>申报要求
1、申报主体应为国家民政部门确认,科技和财政管理部门健全的县级人民政府;
2、申报县(市)应通过上年度的科技进步考核,获得科技进步考核优秀的将给予加分;
3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明确专项行动工作目标与任务,以及组织管理、配套政策、财政投入等保障措施。县(市)财政配套资金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并盖章;
4、申报材料要求
①申报材料内容按照科技部、财政部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(试行)》和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填报申报材料;
②需提供牵头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,财政资金配套文件及申报的其他附件材料;
③申报文件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项目经费预算、县(市)基本情况表,每份要加盖县(市)人民政府公章;
④申报材料用A4纸,双面打印,封面用软版纸包装装订成册(封面格式见附件一);
⑤各申报县(市)根据申报材料内容,认真准备PPT,时间8分钟。
<四>评审推荐
省科技厅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,经评审后,由省科技厅、财政厅联合向科技部、财政部申报推荐。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关于2010年度立项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
按照科技部、财政部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将对2010年度立项的专项行动项目进行绩效考评,绩效考评优秀的给予滚动支持,以继续支持原项目扩大规模与技术升级。绩效考评项目采取自查和评审。自查内容为:
1、近两年该项目是否继续发展产业并有提升;龙头企业带动农民致富效益是否有增长;企业自主创新有何发展。
2、本县(市)是否已通过科技进步考核。
经自查符合要求后,再按照科技部、财政部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组织材料,参加评审(材料包括原项目自评报告、项目验收报告、后续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。材料份数及装订要求和PPT文档同新申报项目相同,封面格式见附件二)。评审后由省科技厅、财政厅根据年度检查和验收情况,综合考虑专家评审意见,择优推荐。
三、有关事项
1、有关文件及文本下载网址:http://nckj.hnst.gov.cn/(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网站“文件下载”)。
2、材料提交时间
2014年3月24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10份,并报电子版(项目申报材料为PDF格式文件),PPT课件评审时自带。材料报送地址: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(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十楼1002室)。
电子邮箱:xzycn@163.com
3、联系人:
省科技厅农村处 黄春元 0731-88988839
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夏正元 0731-84586793 15874808819
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张 英 0731-85165759
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
2014年3月17日
电话:0731-84461872(综合管理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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